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(相关资料图)
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
根据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——上市公司资金往来、对外担保的监管
要求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兰州兰石重型装
备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客观的原
则,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,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
下:
一、专项说明
截 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, 本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累 计 对 外 担 保 余 额 为
担保人民币38,631.95万元,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.30%;为控股股
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,647.93万元人民币,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
披露义务。
除上述担保外,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。
二、独立意见
我们认为: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,担
保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《章程》的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
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。
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:丑凌军、方文彬、霍吉栋
查看原文公告
关键词: